第4节(1 / 2)

('<!--<center>AD4</center>-->英国男人回来。

村里变化很大,被Brian嫌弃的石子路在他小时候是比现在更难走的泥地。下雨涨潮,沾满泥浆的鞋子就被地面死死咬住,当地小孩干脆赤脚走,脚底带了大大小小的伤口回家。

也能苦中作乐。

林苟和童年的玩伴总是比谁能在泥地里最先跑回家,他跑得最快,却在快到家的时候故意放慢脚步。

他万年老二,第一是李茂才。

李茂才叫他的时候,林苟没认出来。

“大狗!是我,李茂才。”

林苟一愣,没注意身后的淋浴间传来叮咚声响,李茂才自来熟,自己进了院子,“听镇长说你回来了。”

他望着林苟,笑容真诚,指了指林苟怀里一堆衣服又问;“蹲在这里做什么?怀里又是什么?”

林苟没回答,抱着衣服站起来,两人凑在一块儿聊天。

李茂才在城里上大学,普通话好一些。

他热情地拍拍林苟的肩膀,说:“不着急你还有一个月才走,走之前来我家喝酒,我们一块儿去镇上吃烧烤也行。”

淋浴间的浴帘是新买的,唰的一声,林苟眼疾手快揽住李茂才的肩膀把他往外带,“等我整顿两天再去找你,你不出去打工吧。”

李茂才笑着说今年不打工,在家给他爸修补船板。

等李茂才的声音走远,身后又是清脆的一声,故意制造出来的噪音。

林苟抢先在尖锐的质问前开口,“今天洗得这么快?布莱恩少爷。”

虽然Brian本人认可被称为少爷,但也知道林苟在阴阳怪气。他盯着已经看不到人的小路,不悦地问:“我的衣服呢?”

“这儿呢。”

林苟走上台阶,一如既往留在一旁等他穿好衣服。Brian边穿,边嘟囔,“中国人为什么把干爽衣服放进浴室呢?”

佣人自然会抱着衣服等在门外啊。

因为我们不是事儿逼,林苟在心里回答。

镇上商店只有Brian打死都不会穿的夹脚拖鞋,为了一双他能穿的拖鞋,林苟比预计归家的时间晚了40分钟。

踩着新拖鞋的Brian,金发湿漉漉的散落着,眼里的雾气还未散去。

陌(恶)生(劣)的环境始终让Brain不安,今天洗澡也比往日快了30分钟。

拖鞋很硬不合脚,刚开水的时候还被调节能力很差的热水器烫了一下,害得他差点滑倒。

林苟走近,Brian闻到一股熟悉的香根草混合着泥土的味道。

他本能地皱眉,目光被林苟靠近的脸吸引。

顺着鼻梁往下,林苟的嘴唇很饱满,肉感十足,唇线不够流畅,不高兴的时候蹦成一条直线。

但很好亲。

“你听到没有?”

“什么?”Brian啊了一声,林苟浑身黏腻,他如今早已不是渔村的穷孩子,忍不了身上有味儿。他拉过Brian的手从口袋掏出一个东西给他戴好,“你的戒指。”

绿宝石的外圈镶满了钻石,巧夺天工雕刻一只老鹰,羽翼舒展,昂首挺胸,眼神锐利。老鹰是布雷奇家族的家族徽章,这枚象征着家族的戒指Brian14岁的生日宴会上,由祖父亲手给他戴上。

意义重大,无价之宝。

Brian动了动手指,对林苟说谢谢。

“刚才有一个男人的声音。”他板着脸,颐指气使:“已经很晚了,这里不欢迎其他客人,你难道忘了我家的规矩吗?”

首先晚上7点不算晚,其次这里不是贝加古堡,没有红外对射传感器,没有安保队长和巡检机器人,只有被三岁小孩踹一脚就垮塌的栅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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